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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《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》...

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《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》等72项政府规章

粤府令第121号
2008-01-14

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

索引号:006939748/2008-00521分类:命令
发布机构:广东省人民政府成文日期:2008-01-14
名称: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《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》等72项政府规章
文号:粤府令第121号发布日期:2008-01-14
主题词:

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《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》等72项政府规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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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号

经2007年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,决定废止《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》等72项政府规章(目录附后)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省长

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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